
關于寧鄉縣政府亂作為,影響社會穩定、經濟環境的再次緊急報告
關于寧鄉縣人民政府亂作為,影響社會穩定、
經濟環境的再次緊急報告
長沙市人民政府:
寧鄉縣政府知法犯法、安排非法施工隊強行進入我公司的合法施工工地;在眾多寧鄉縣警察的眼皮底下,我公司員工被毆打致傷;拖欠4000多萬元民工工資,我公司民工民情激憤,紛紛準備進京上訪。
長沙-花明樓-灰湯-韶山旅游公路(簡稱“長灰公路”)系省市重點工程,2004年經寧鄉縣政府招商引資,由民營企業湖南長花灰韶旅游公路建設投資有限公司(簡稱“長灰公司”)投資,湖南路橋建設集團公司承建施工。自2006年12月開工建設以來,由于投資方虛假出資和抽逃建設資金,致使項目建設資金嚴重短缺,造成工程停工長達一年多時間,誘發大量不穩定因素;寧鄉縣政府作為本項目招商引資的主體,個別領導在監管失職、犯有行政不作為過失情況下,面臨矛盾,不是實事求是、以人為本、積極和諧解決問題,而是在長灰公路業主與我司合同未解除,前期未清算、欠款未支付的情況下,采用簡單粗暴方式強行肢解工程,于12月28日另行非法組織施工隊上路施工,在我項目部現場負責人詢問情況時,由非法施工隊雇請的社會打手一擁而上,用鐵鍬砍、木棍戳,極為兇殘,打傷4名我司員工,造成嚴重的“12.28流血事件”。
為加快長灰公路建設,我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、物力,業主長灰公司違約拖欠我司各種款項一億多元,致使無法支付職工、民工工資和各種材料、設備等款項。停工期間,我司為確保穩定作出了許多貢獻和巨大的犧牲。但因歷時過長,特別是“12.28事件”影響,現我司已無力自行解決如此龐大的民工工資和債務,穩定工作迫在眉睫。
本著誠信、負責的態度,為解決糾紛,我司現將請求報告如下,懇請各上級政府高度重視,切實督促有關方面迅速妥善解決問題。
1、立即清退非法上路施工隊伍,防止暴力事件的再次發生;
2、懲辦“
3、先行支付我司6000萬元,以支付民工、職工工資及材料、設備、銀行利息等款項,以保證“元旦、春節”的社會穩定。
特此報告。
附件:現場照片
二○○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
主題詞:寧鄉政府亂作為 社會穩定 再次 緊急報告
報:省人民政府、省紀委、省監察廳、省優化發展環境辦公室、省交通廳、省國資委、省穩定辦、陳潤兒書記、張劍飛市長
抄送:寧鄉縣人民政府、長灰公司
湖南路橋建設集團公司辦公室
下一篇:公司召開“五保一金”工作專題會議 返回列表